新京報訊 (記者王姝)昨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《國務院關于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》,部分委員關注土壤污染問題,呼吁國家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的財政保障力度。
“土壤污染狀況底數還不清”
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羅清泉表示,對于土壤環境狀況,報告列出了前幾年土地污染調查的結果,大致反映了我國土壤環境污染的狀況。“但還不是很準確”,他強調說,“問題在于我們調查點位設置的密度不夠。我們的點位設置是10×10公里或8×8公里,一個網格,也就是說近100平方公里才一個點位,這樣的調查是不能準確地反映土壤污染狀況的。這說明土壤污染狀況底數還不清”。
委員嚴以新也提出,常州“毒地”事件暴露出點位設置的密度問題,“zui近常州外國語學校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,該校周邊的化工廠好幾家,為什么還要在這個地方建校?”
嚴以新提出,上述“沒底”折射出土壤環境的數據缺失,“2005年到2013年實施的(土地環境)調查是630萬平方公里,采量點比較粗,起碼大于1平方公里采一個樣,現在正在細化,如果采量點粗的話,像常州外國語學校應該是有歷史資料的,建學校時應該知道土壤環境的狀況”。他強調,“對土壤污染要做到心中有數,如果心中沒有數,就談不上土壤污染治理”。
需增加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
委員杜黎明也提到了常州土地污染問題,“這次事件再次暴露出土地污染的危害性”。他列舉了報告中的三個專項資金數據: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37億元,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06億,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21.5億元,提出“僅就這個口徑來比,土地污染防治的專項經費僅為大氣污染防治經費的35%和水污染防治經費的30%。而實際上土地污染遠大于大氣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難度。目前,資金的保障方面差距這么大,要想把工作做好,怎么可能?因此,建議加大財政保障的力度”。
嚴以新也強調,土壤修復需要加大國家投入,“我們投入的資金zui高要達到6萬億,在整個‘十二五’期間,由于土壤修復的中央財政資金是300億,和6萬億相比差得太遠,在土壤修復上需要國家的投入,在政策層面上也要注意采取一些合作的模式,如PPP的模式”。
土壤污染防治“仍然找不到一個好的辦法”
委員黃伯云說,工業化大發展帶來的土壤重金屬污染,“仍然找不到一個好的辦法,仍然有非常艱巨的任務”。
他表示,對于重金屬污染特別嚴重的地方,現在采取的措施多為治標之策,比如把所有的土都挖出來,重新提取重金屬,“這是一個非常艱巨、非常笨拙的辦法,而且也不能處理很多,只能處理原來污染zui嚴重的地方,或者堆放這些重金屬的局部地方,只能是局部處理”。再如從種植水稻改為種植棉花,“因為種水稻,不能吃,重金屬含量太高了,種棉花沒有關系。可是任務仍然艱巨,要多少年才能通過棉花這樣的植物成長把它(重金屬)稀釋掉呢?”
他強調,解決土壤重金屬污染等環境問題,“這都是科學技術面臨的重大問題”;“我們還要更加進一步地依靠科技進步解決我們面臨的重大挑戰”。
責任編輯:申伯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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